读者入馆须知

读者指南

2019-11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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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,校外读者凭本馆核发的有效凭证入馆,进门须刷卡或出示本馆核发的有效凭证;校园卡不得转借,丢失后补办的校园卡必须到图书馆借阅台进行重新登记注册,否则无法入馆和借阅图书。

二、读者入馆要举止文明,着装整洁。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。

三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在馆内请轻声交谈,禁止大声喧哗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进入阅览室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,且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手机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学习。

四、维护馆内环境卫生,保持清洁,不准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随意乱丢杂物。

五、为保障馆内人员生命与财产的安全,严禁读者将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污染物品带入馆内。严禁读者在馆内吸烟、动用火源、违规使用电源。读者不得随意挪动、毁坏消防器材与消防设施。

六、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财物。爱护书刊资料,请勿涂抹、挖剪、撕毁、调包、偷窃书刊。

七、本馆图书按《中图法》分类排架,实行开架借阅,馆内阅览每次限取3册(报纸限取1种),阅后须放回原处或图书馆指定的位置。

八、报刊阅览室及特藏阅览室的书刊仅限本室阅览,未办理准许手续不得携出室外。

九、阅览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、衣物等)占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
十、借阅图书须持本人的校园卡,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。借阅图书时,应检查是否有圈画、涂抹、玷污、缺页、撕页、破损、条形码脱落、标签脱等情况,如有发现应及时指出,否则归还时如发现此类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馆外,否则以偷窃书刊论处。

十一、教职员工借阅图书限额为10册,学生借阅图书限额为5册。教职员工借期为90天,学生的借期为30天。一般图书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与借阅期相同。借阅图书出现超期、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十二、出入安检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十三、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禁止各类收购、推销人员入馆。

十四、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,服从管理,如违反上述规定,将受到批评、教育,直至按图书馆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图书馆